*ST西钢6月21日公告,公司6月20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骏佰商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西宁特钢管理人。
公司股票因2022年度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及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为“*ST西钢”,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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