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王鑫
8月11日,辽宁证监局连发四份罚单,分别对中金公司(601995.SH)及公司员工张翀、海通证券(6000837.SH)及公司员工杨若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辽宁证监局表示,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晨汽车)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和2019年第一期债券(债券简称19华集01)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海通证券作为华晨汽车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华集01)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此外,19华集01的项目负责人张翀、20华集01的项目负责人杨若冰同样被辽宁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辽宁证监局要求两家券商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债券承销工作,提高执业质量。
据Wind数据,19华集01于2019年9月27日挂牌,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2+1),采用累进利率,前两年票面利率为6.2%,第3年则在此基础上加点。
20华集01于2020年1月15日上市,实际发行规模为7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2+1),采用累进利率,前两年票面利率为5.95%,第3年则在此基础上加点。
目前上述两笔债券已经实质性违约,债券余额分别为10亿元和7亿元。
2020年11月,华晨汽车首次发生债券违约,市场震动,华晨汽车的破产重整申请于当月被法院受理。
2022年4月19日,华晨汽车的重整管理人共接受6027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67亿元,其中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或展缓确认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13亿元。7月21日,华晨汽车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因部分债权人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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